摘要:新华社广州4月27日电(记者杨淑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26日公布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假冒“轩尼诗”“马爹利”注册商标案的被告人被判处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300余万元。检察院公布的案情介绍显示,2018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
新华社广州4月27日电(记者杨淑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26日公布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假冒“轩尼诗”“马爹利”注册商标案的被告人被判处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300余万元。
检察院公布的案情介绍显示,2018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周某与被告人曾某某合伙,先后雇请被告人倪某某、伍某为工人,利用被告人周某某提供的商标标识、酒瓶、原料酒等原材料,在未取得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下,于广州市白云区某镇,以低端洋酒为原料酒,灌装到马爹利蓝带、轩尼诗VSOP等旧酒瓶中,冒充“轩尼诗”“马爹利”注册商标的高端洋酒。之后,被告人通过微信等渠道,销售给江苏无锡某酒吧的老板谢某某、广东某酒业公司老板林某某等人牟利。经核算,被告人通过上述模式灌装销售的假酒金额共计人民币4610120元。
2019年,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被告人周某、曾某某、周某某等五人批准逮捕,随后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先后对被告五人提起公诉。同时,考虑到本案中被告人在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及未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的情况下,将低端酒手工灌装到回收的高端酒空瓶中销售给众多消费者,构成了对众多消费者的欺诈,对消费者的人身健康也造成安全隐患,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检察机关向当地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被告人曾某某、周某某、周某等五人因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四年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二万元至三十万元不等。2022年2月16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请,判令被告人周某支付惩罚性赔偿金人民币13830360元,并登报道歉。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表示,广东持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2021年广东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308件2087人,分别同比上升15.5%、6.4%;起诉1344件2508人,分别同比上升8%、13.5%。
来源: 新华社